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通知
財會[2006]18號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2006年第33號)和《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現予印發,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鼓勵其他企業執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的企業,不再執行現行準則、《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各項專業核算辦法和問題解答。
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財政部
2006年10月30日
附件: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