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省市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免征營業稅的通知
財稅[2010]33號
注釋:全文廢止。參見:《財政部關于公布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錄(第十二批)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83號)
山西、黑龍江、上海、江蘇、江西、湖北、湖南、廣西、重慶、云南、青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
為支持有線數字電視整體轉換試點工作,推動有線數字電視的發展,按照國務院的有關精神,對本通知附件所列有關單位根據物價部門有關文件規定標準收取的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自2010年1月1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
請遵照執行。
附件:免征營業稅的廣播電視運營服務企業名單(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