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暫緩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飼料”注釋及加強飼料征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國稅發[2000]132號
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國稅發[2006]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飼料”注釋及加強飼料征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國稅發[2000]93號)下發以后,一些部門反映豆粕免稅對國內的油脂行業及大豆種植有較大影響。根據國務院領導的指示精神,現決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飼料”注釋及加強飼料征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國稅發[2000]93號)暫緩執行。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〇〇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