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關于下發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等81家中央所屬轉制文化企業名單的通知
財稅[2011]27號
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北京市宣傳部: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關于轉制文化企業名單及認定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05號)的規定,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等81家中央所屬文化企業已被認定為轉制文化企業,現將名單發給你們,名單所列轉制文化企業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34號)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啟始期限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宣部關于下發紅旗出版社有限責任公司等中央所屬轉制文化企業名單的通知》(財稅[2011]3號)的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所屬轉制文化企業名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