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優惠政策 發展運輸業務(下)
???? 與海路運輸企業轟轟烈烈搬遷到以上海洋山港為首的保稅港區不同,陸路運輸企業搬遷到西部地區,目前還沒有形成潮流。
民族自治地方的稅收優惠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征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四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九條所稱民族自治地方,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對民族自治地方內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不得減征或者免征企業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 21號)第三條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九條有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的規定,對2008年1月1日后民族自治地方批準享受減免稅的企業,一律按《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即對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僅限于減免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不得減免屬于中央分享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在新稅法實施前已經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202號)有關減免稅規定批準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包括減免中央分享企業所得稅的部分)的,自2008年1月1日起計算,對減免稅期限在5年(含5年)以內的,繼續執行至期滿后停止;對減免稅期限超過5年的,從第6年起按《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執行。
也就是說,民族自治地方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的40%有減免權,如果地方行使這一權力,交通運輸企業的實際稅率水平就會降至15%。這無疑對交通運輸企業有很大的吸引力。
西部地區交通運輸業稅收優惠
在今年的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西部大開發工作會議。會議確定了西部大開發今后10年的發展目標,并指出,繼續對西部地區給予稅收優惠扶持。今后10年,對西部地區屬于國家鼓勵類產業的企業,繼續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煤炭、原油、天然氣等資源稅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
由此看來,國家對西部地區的優惠會繼續執行。在此之前,原西部地區還有對新辦交通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財稅〔2001〕202號文件規定,2001年1月1日起,對在西部地區新辦交通且項目業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70%以上的,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如下優惠政策:內資企業自開始生產經營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新辦交通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公路、鐵路、航空、港口、碼頭運營和管道運輸的企業。西部地區包括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內蒙古自治區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上述地區以下統稱“西部地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可以比照西部地區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411 號)明確指出,財稅〔2001〕202號文件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的新辦交通企業,是指投資新辦從事公路、鐵路、航空、港口、碼頭運營和管道運輸的企業中的交通企業,即是指投資于上述設施建設項目并運營該項目取得經營收入的企業。
減稅政策的繼續實施,將會吸引更多外交通運輸企業來西部進行投資。
流轉稅的混合銷售政策有重大變化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財稅字〔1994〕26號)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即“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與個人,發生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征收增值稅”的規定已經被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營業稅規范性文件的通知》(財稅〔2009〕61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失效。
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2008年第52號)第六條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應稅勞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行為。除本細則第七條的規定外,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銷售貨物,不繳納營業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本細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自2009年1月1日起,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與個人,發生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繳納營業稅。
運輸業務混合銷售行為從繳納增值稅變為繳納營業稅,稅負下降了許多,運輸企業將大有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