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甘肅省財政廳關于擴大調整部分行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準的公告
2020年第1號
為貫徹綠色發展理念,支持全省特色農業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的規定,現將調整后的部分行業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扣除標準公告如下:
一、全省統一的扣除標準(農產品單耗數量)

備注:1.計算面粉加工企業可扣除進項稅額時,對生產面粉的同時生產出的副產品(如糠麩等)不再參與扣除;
2.計算棉花加工企業可扣除進項稅額時,對生產棉花的同時生產出的副產品(如短絨、棉籽等)不再參與扣除。
二、本公告自2020年8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為3年。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甘肅省財政廳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