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
注釋:條款廢止。《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2019年第7號)附件4以及附件5中的《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同時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為保障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順利實施,現將修訂后的個人所得稅有關申報表予以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1號)附件1至附件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生產經營所得及減免稅事項有關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8號)附件1至附件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6號)附件1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B表)

2.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3.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

4.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略)
5.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單一投資基金核算方式備案表

7.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國家稅務總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