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 對獲取核心技術的時間不做限制,刪除了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獲取方式。 |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 對科技人員的學歷,以及占企業當年職工總人數不做限制。 |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 ?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 ?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 ?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 ?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調整為5%,其他檔次比例不變。 |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 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 調整比較方式: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