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奧運會場館建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的批復
財稅[2004]38號
北京市財政局、地方稅務局:
你們《關于奧運會場館占用耕地申請免征耕地占用稅的請示》(京財稅[2003]2118號)收悉。經國務院批準,現批復如下:為支持北京市舉辦2008年奧運會,同意對奧運會場館及其配套設施建設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甘公網安備 62010202002707號